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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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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外头雨下个不停, 明霜从被窝里伸出一只手,她手很小,软软的, 拂开江槐乌黑的额发, 摸了摸他的额头,他几乎是下意识地把自己往她手心送了送, 肌肤相触,只感觉心底说不出的熨帖满足。

明霜感觉指尖温度滚烫, 退烧药似乎还没发挥效果, 她嘀咕道,“怎么温度还这么高?”

再烧下去,江槐怕真的要烧成个傻子了。

明霜想起床, 伸手拿床头柜的手机打个电话, 叫医生来看看, 却被江槐一把握住手, 塞了回去。

他抱着她, 两人额头相抵, 他气息滚烫, 声音带着浓浓的哑,“没事,很快就好了。”

“药效没那么块。”他说,“按我的体质,大概再过两个小时, 就能开始退烧了。”

“你留下陪我。”他轻轻蹭了蹭她的面颊, ”好吗?”

六年前, 明霜说从没喜欢过他, 她离开时薄情残忍的背影, 他一直记得。

明霜,“……”她以前从没有想到过,江槐会有这么磨人的一面。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烧糊涂了,男人一双漂亮眸子水光潋滟,一直盯着她,明霜磨了磨牙,凑近一把衔住他的唇,只得她轻轻一挑,野火便泛滥成原,江槐的回应便来得那么汹涌又热烈。

“江槐。”明霜摸了摸自己的唇,凑到他耳边,语气狡黠又促狭,“你天生就这样?离不开女人是吗?”

他眸子迷蒙又水润,模样却依旧干净清纯,这种矛盾的气质在他身上半点不违和,又凑近吻她。

“没有天生这样。不要别人。”他哑着嗓子,“只要你。”

明霜那天说的玩笑话,说要把他送给别人,江槐显而易见记住了,还当真了,明霜忍不住就想笑,竟然觉得可爱,她凑过去,若即若离地亲他长长的睫毛,“怎么这就不失忆了?”

江槐别开了视线,不说话。男人脖颈修长,侧脸线条极为优越,清俊干净得像一抔新雪,他这种神态,总是显得很是骄矜。

于是,明霜在他喉结上咬了一口,满意地看那抔雪被弄得瞬间消融。

潮水褪去,明霜原本也有些困了,听着外面雨声噼里啪啦,从这个屋子窗台看过去,远处的江面笼罩在细雨里,显得黢黑黢黑,背后男人的怀里宽大温暖,外头寒风呼啸,冬夜凛冽。

明霜又懒又娇气,从不为难自己,看江槐情况应该没什么问题了,她干脆懒得再挪窝,和他在一个被窝里睡起来觉来了,这是江槐的床,铺天盖地都是他的气息。

明霜嗅了嗅,思绪有些飘,她忽然想起,以前在国外念书时,一个学医的朋友,和她说起荷尔蒙——一个人会觉得自己心仪对象很香,是因为荷尔蒙。

在爱情褪去之后,再闻着,就不会觉得香了,而只是普通味道。可能迷情剂就是这个道理?

不过明霜从不信什么情啊爱的,她只相信科学。

“江槐,你觉得我闻起来是什么味道?”明霜在他怀里,忽然仰脸看着他问。

“很好闻。”江槐埋首在她发间嗅了嗅。具体说不上来是什么味道,但是甜而馨香,他极为喜欢。

那她凭什么觉得江槐也很香?

她知道江槐从不用什么香水,就是简简单单的沐浴露和衣领上皂荚味道,但是对她而言,却莫名其妙地勾着她,让她有时候恨不得咬他一口,她也确实经常咬他。

江槐只觉得她好闻,她却觉得他很香?那按照这个理论逻辑,难道她还要更爱江槐一点?

她情绪变化得太快,江槐很聪明,遇到过的所有人都觉得他聪明得过分,但是他从来都摸不透她心里到底在想什么。

无论是以前明霜主动追他时,还是他们那段短暂的交往里,还是现在。从他爱上明霜的那一天开始,他便从来都毫无安全感可言。

好在明霜并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

“对了,我产品试飞成功了,江总。”明霜得意洋洋,“之后我会自己联系销售渠道,可能江总要失望了,皎月不会被你们收购。”

江槐抱着她,抿了抿唇,在她侧脸啄了一下。

“你坑的我。”明霜瞥他一眼,“你自己不记得了。”

江槐沉默了片刻,“对不起。”不知道是在说这件事情,还是为他的失忆道歉。

明霜皱眉,强调,“我们用的技术很先进,最后问题是我解决的,废了好大力气,当然,也有你提示的一点原因,但是大部分还是我做出来的。”

“……”

“你本来就很聪明。”他说。

明霜语气平板,“江槐,你不想夸可以不夸。”

说起来,她一贯是个不在意别人评价的人,但是唯独在他面前。

“我一直这么觉得。”他在她发顶一吻,“你很优秀又耀眼。”

她很聪明,也能坚持自己的梦想,高三那一年,他一直看在了眼里。

明霜懒洋洋往他怀里窝,“你和别的女人说的这套,就别来敷衍我了。”

“没有对别人说。”他轻声解释。也不是敷衍,是他的真实想法。

她这辈子,估计也别想听到江槐说什么动人的情话。明霜在心里翻白眼,他那么聪明,嘴巴皮子一翻就能说出来的廉价情话,怎么就不会批发来一些呢?

外头下着雨,她窝在他怀里,显得很是安稳宁静。

他下巴搁在她的发顶,感觉心里说不出的满足,他忽然说,“霜霜,假设我想起来了,你就会离开我吗?”

明霜心不在焉,没有正面回答,“按道理,你现在不应该已经要走了吗?”

明霜是个领地意识极强的人,从小到大,她对自己的地盘和所有物都看得极死,留一个人常年在家里,尤其是一个男人,对她而言,是从未有过的破天荒的事情。

她也不懂,自己为什么会把江槐留下。

江槐迟不发烧早不发烧。偏这一天忽然病得这么厉害,离开时还被雨淋湿了一身,明霜不傻,她讨厌对她耍心眼的男人。

可是江槐这样——江槐和别的男人不同的地方在于,他在认真折磨自己,却并没有一定要奢求她的回应,江槐从来学不会死缠烂打。

“你今晚是不是故意的?”明霜凑在他耳畔,去咬他耳尖,他耳尖很敏感,眸光湿润地看向她,明霜说,“江槐,我最讨厌对我耍心机的男人了。”

他不答话,垂着眼吻了她的耳尖一下,明霜忍不住又去亲他,她嘴上说讨厌他,行为却完全背道而驰,轻怜蜜意的吻,他身体灼热又紧绷,紧紧抱着她,忍不住就想要更多,想要她疼爱他。

明霜说,“你那些药是怎么回事?”

她指的是那些精神类的药片,明霜不清楚具体是什么作用。

“治睡眠问题和头疼的药。”

他的神经性头疼早几年就开始了,医生说是因为思虑过多,心情压抑导致的。可是,这是他没法控制的。他的工作压力和强度都极大,减少用脑是不可能的。

和明霜住在一起的这两月,是他开始工作后,第一次休假。

至于失眠,从明霜和他分手,一直到如今,他仍然在反反铱誮复复梦见那一天,偶尔醒来,直到天光大亮都无法再入睡,于是干脆又去学习或者工作。

“病美人。”明霜说道,“你来找我折腾,不如回去多养着自己身体。”

“不要真的当短命鬼了。”她说,听不出什么语气。

他们十八岁那次出行,那个神婆的谶语,江槐记得,明霜不知道。

“假设我死了,你会伤心吗?”他安静地看着她。

明霜瞥了他一眼,嘴硬道,“我一滴眼泪都不掉。你死了,我很快就找到下一……”

江槐捧着她的脸,汹涌地吻她,把她剩余的话都狠狠卷入了舌尖。

两人在一个被窝里,外头飘着冬雨,他们呼吸相闻,像是一对最亲密的情人。

这几天明霜的公司事务清闲。

江槐到底年轻,那天晚上之后,烧很快退了,虽然身体还没有完全恢复,但是他已经重新开始工作了,因为之前休假,囤积了一大堆需要他处理的事情。

江槐工作时很专注认真,明霜和他留了个信息,说她不回来吃饭了,没说自己要去哪里。江槐失忆后有个好处,就是开始学会不再那么刨根问底,终于让她有了些喘息空间。

明霜不懂是什么原因,但是很满意。

陈璇结婚,给她发了请柬。

陈璇算是他们在檀附的老同学了,婚宴上,来的不少面孔明霜都有印象,都是以前在檀附的同学。

“就差班长没来了。”阮扬帆如今发福了一些,不过他事业顺遂,因此显得精神抖擞,陈璇人缘很好,当年在班里玩得好的小圈子,几乎人人都到了,甚至明霜也赏脸到了,除了江槐。

“他现在这么忙。”陈璇今天穿着婚纱,容光焕发,“没空也正常。”

这几年,江槐以前从没出席过任何同学会,大家也知道江槐如今的身份,对他不来也能理解,说实话,江槐有如今的成就,他们这些同班同学是最不诧异的。以前他们都觉得,他是极有能力的人,绝非池中物。

明霜似乎对这些议论充耳不闻。陈璇忽然想起以前高中时,江槐和明霜的事情,她自知失言,忙看向明霜,见她似乎完全不在意的样子,这才松了口气。

婚礼上,明霜遇到了一个意外的人,顾芝之。顾芝之大学毕业后就留在了京州,这几年一直努力打拼,现在已经是一家外企的小领导了,气质变化了很多,完全褪去了稚气,显得沉稳又独立。

顾芝之还单身,没有对象,也没有想结婚的意愿,她现在终于通过自己努力摆脱了家里的一堆烂账,根本没心思想这种事情,因为工作繁忙圈子小,身边也没合适对象。

顾芝之说,“ 你什么时候要结婚,我可以给你当伴娘。”

她一直就觉得江槐好,也觉得,明霜对他不一般。她和明霜一起长大,虽然曾经关系恶劣,却对她的性格极其了解。

明霜浅浅一笑,细腻的手指把玩着手里杯柄,懒洋洋道,“行,那到时候给你留个位置。”

顾芝之竟然还真的认真追问,“什么时候啊?我提前安排一下工作时间,江槐怎么说,你和他商量时间了么”

“什么江槐?”明霜说,“我们早分手了,新郎干嘛一定就得是他。”

顾芝之笑了笑,“你要结婚,还能和谁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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