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番外9 论拍马屁的正确姿势(1 / 2)
第140章 番外9 论拍马屁的正确姿势
古时人们以马臀部的丰满程度来判断马的健康状况,这在当今看来仍有几分科学:动物在健康受到威胁的时候通常会消瘦,消瘦的马不可能有漂亮的屁股。所以古人牵着自己的“代步工具”在路上与他人相遇时,都会拍拍对方的马腚再顺口奉承几句。
“拍马屁”一词应运而生。
后腿是马最富有攻击性的武器,体格稍大的马不需要使出全力都能轻而易举地踢断人的几根肋骨,“拍马屁”拍不好真的会“拍在马腿上”,由此可见,拍马屁也是一项技术活。
现在,亚恒板着脸,即将“以身犯险”的他在心里把路德维希等人骂了一百遍。
他就不该跟这些家伙玩无聊的游戏。
职业马术运动员就像一颗行星,马则是他们围着转的那颗恒星。大家每天花三分之二的时间跟马在一起是很正常的,不过偶尔,人类们也会想跟同类玩一玩。
莉丝贝特将时间定在了她和路德维希去参加比赛的前一天,简会跟随他们一起前往赛场,而亚恒要留下来照顾留下来的马匹。
亚恒以为那个游戏只是饯行时的消遣,谁知道队友们合伙将他带进了坑里。
莉丝贝特在离开前甚至将一张便签纸贴在亚恒家的大门上,上边写着“记得我们的约定”几个字。
饶是尊重女士的亚恒,在撕下纸条后也忍不住将其揉成一团扔进路边的草丛里。
他真不懂得“去拍拍你的马的屁股”这种损人不利己的约定究竟有什么意义。
但——他还是不得不履行约定,谁让他昨晚脑子发热说出了“我不履行约定五匹马的尾巴毛都会掉光”这种毒誓呢?
亚恒把“人类的尊严”和“五匹马的尾鬃”放在的天秤的两端,果不其然还是后者的分量比较重。他在心里安慰自己,夏天快到了,没有尾鬃的马要是被苍蝇骚扰会疯的,相比之下他们被我摸一下屁股又能怎样,肉都不会少一磅!
看起来是个非常合算的买卖。
还算要脸的人类亚恒有苦说不出,面对新的一天,内心分外忧愁。
夏娃和梦魇被莉丝贝特他们带走了,农场里还剩下十多匹马。亚恒将母马和骟马放进运动场另一侧的放牧圈里,将他们和公马们分隔开。马儿们已经熟悉了彼此并且建立了一定的秩序,夏娃离开后,这群马中最年长的是简曾经的舞步马,这匹十六岁的栗色骟马名叫“狮子心”,与名字不同的是,这匹穿着四个白袜子的马性格极为友善,要不是因为他早年没能通过种公马测试,亚恒觉得应该有很多母马愿意为他生小马驹。
狮子心带着几匹母马在草坪上觅食,他看着年轻的女孩儿在草坪上奔跑打滚,眼神温柔得像是她们的父亲。
说起狮子心,亚恒就难免想起扬——年轻的首领一点都不尊老爱幼,狮子心刚来到农场的时候为了保护年轻马,险些被扬踢断腿,并因此瘸了一个多月。
当然,狮子心没有与扬计较太多,面对扬时态度也称得上尊敬。
正因如此,亚恒才怒不可遏,他拿了一根舞步用调教马鞭,在扬面前抽了自己一顿。
亚恒不喜欢对马使用暴力,拿鞭子抽扬,扬也只会觉得自己已经受到惩罚,之后变本加厉地欺负别的马。自认教导无方的亚恒在惩罚自己的时候连眼睛都不眨,直到扬冲过来夺走他手里的马鞭。
小腿上的伤让亚恒十天没穿上贴身的裤子,扬被亚恒疯狂的举动吓坏了,在欺负别的马之前学会了先掂量掂量了。
人一旦想要逃避现实,思绪就会飞得很远很远,等亚恒意识到自己走神的时候,他已经将所有的马都放出去了。
大家平白无故多了一天的休息时间,立刻撒开蹄子在放牧场里撒起欢来。
这下很好,亚恒望着远处的马,发现为了保护五匹马的尾巴毛,他得走不少冤枉路了。
公马们的放牧圈与骟马母马们隔着整个运动场,除却偶尔扬会越过围栏冲过去让姑娘们跑来跑去增加运动量外,其他时候这些雄性生物还是愿意安静吃草散步的。
当然,这是建立在绝大多数公马都有着人类智慧的前提下,否则他们应该被围栏分隔开,以免打得天昏地暗遍体鳞伤乃至危及生命。
亚恒找到的第一匹马是哈萨尼。
更正一下,不是他找到了哈萨尼,而是哈萨尼在外边跑了一圈,又回到了他的身边。
此时的哈萨尼已经看不出几年前的青涩,他的体格更加强壮,在奔跑的时候脖子会弯成漂亮的拱形。此时这匹好看的阿拉伯公马正站在亚恒五米开外的地方,竖起的尾巴在风中像是一面丝绸织就的旗帜,他用那双多情的琥珀色眼睛望着亚恒,像是在等着恋人向他走去。
亚恒当然不会辜负哈萨尼的期望,他走到哈萨尼身边,轻轻拥抱了这匹年轻的公马。
哈萨尼高兴起来,频频点头、前蹄激动地刨着地面,愣是在草坪上砸出了一个小坑。
“这么开心?”亚恒挠了挠哈萨尼的鬃毛,“我们几乎天天都在一起,不是么?”
哈萨尼舒坦得伸直了脖子,尾巴像小狗似的翻卷着,好在长长的尾鬃替他遮住了重点部位,省了扬看见后又是一顿冷嘲热讽。
有时候亚恒都觉得哈萨尼像只小狗,几分钟没见到他就亲热得像几年不见似的,亚恒是很喜欢,不过要是这只“小狗”能记得他又八百多磅重就更好了。
哈萨尼一个劲儿地往亚恒身上靠,亚恒一退再退,终于被哈萨尼逼进死角,后背贴在了围栏上。
栗色毛的阿拉伯马很满意,他呼哧呼哧地用鼻子蹭亚恒颈窝,又伸出舌头舔亚恒的脸颊。
亚恒开始受不了这种“巨型犬”式的热情了,他坚定地推开哈萨尼:“好了,哈萨尼,够了。”
哈萨尼委屈地盯着他,竖起的尾巴立刻“降旗”,转而夹在两腿之间,红棕色的尾鬃撒了一地。
这是非常明显的“沮丧”。亚恒捧起哈萨尼的脑袋,阿拉伯马有着超过一般比例的大鼻孔,这种程度的我委屈不会让他哇哇大哭,但鼻涕代替眼泪表达了他的情绪。
亚恒无奈地摇头,拿出手帕将哈萨尼的鼻孔擦干净。
阿拉伯马正考虑着要不要再次竖起尾巴,亚恒就对他说:“那个……我有点事找你。”
什么呀?哈萨尼歪了歪头。
大概是因为哈萨尼的表现太过可爱,亚恒心里的罪恶感徒增。像是为了坚定决心,亚恒蹲下来看了看哈萨尼的尾鬃,他实在不敢想象对方的尾巴变成一根“光杆”会是怎样的光景。
亚恒对哈萨尼打了个手势:“你转个身。”
哈萨尼非常疑惑,但还是按照亚恒的意思调了个头,这样一来亚恒就站在他的后腿边了。
是要替我梳尾巴吗?哈萨尼如此想着,尾巴不由得又擡了起来,加上细软的尾鬃,瞬间变成了红棕色的小喷泉的样式。
就在他满心欢喜的时候,亚恒将手掌贴在了哈萨尼的屁股上。
然后,哈萨尼浑身的肌肉都绷紧了,他转过头看着亚恒,表情非常惊恐。
圆溜溜的大眼睛配上完全张开的鼻孔,要多逗有多逗。
亚恒无视了哈萨尼的恐慌,在对方臀部肌肉最丰满的地方轻轻拍了两下。
哈萨尼立刻像窜天猴那样蹿了出去,竖起尾巴的阿拉伯马从静止到袭步只用了两秒,整个农场恐怕只有狄龙能够一战了。
满心愧疚感的亚恒眼睁睁让哈萨尼从自己的视野里消失,手里的余温还未消失,他不得不承认,哈萨尼的臀部肌肉还是很好摸的。
他的思绪在“不该非礼自己的马”和“可是手感真很好”之间摇摆不定,最后他安慰自己——至少我保住了哈萨尼的尾巴毛。
嗯,下一个!
亚恒往前走了几十米,吉尔伯特的身影出现了。
吉尔伯特黑色的皮毛在阳光下像是一匹昂贵的绸缎,垂落的鬃毛和尾巴波浪般反射着阳光。亚恒看来看去,发现塞万提斯居然不在他的身边。
“吉尔伯特。”亚恒摸了摸对方的鼻梁,“塞万提斯去哪儿了?”
吉尔伯特闻言用鼻尖给亚恒指了个方向。
亚恒发现那是哈萨尼跑掉的方向,想来塞万提斯极少见到哈萨尼不管不顾地往前跑(虽然哈萨尼撒起欢来左腿绊右腿摔倒也很正常)思来想去不太放心,就追着过去了。
留下了他反应不及的好兄弟吉尔伯特。
吉尔伯特为亚恒指了方向后就安静地站着,他没有任何表示,但亚恒很快就注意到他的失落——那对隐藏在鬃毛中的小耳朵无力地耷拉着。
“我就是看你们没在一起所以有点……担心。”亚恒来回抚摸着吉尔伯特的脖子和肩膀,然后转移话题,“今天出来玩开心吗?”
吉尔伯特不太习惯同时思考两件事,能无忧无虑玩耍的快乐立刻覆盖了小小的悲伤,他用脸颊蹭了蹭亚恒的肩膀,以此表达了自己的欣喜。
作为一匹正处在上升期的舞步马,吉尔伯特又非天资聪颖的那类,亚恒在他身上花的时间大概是塞万提斯的三倍之多,这就演变成塞万提斯休息的时候吉尔伯特还在训练,两兄弟一起被放出来的时候越来越少了。
今天大家都在放牧场里玩耍,吉尔伯特很喜欢这种轻松的气氛。
亚恒很理解好学生也会想疯玩的心理,他走到吉尔伯特的左肩处站好:“时间难得,我们复习一下以前学的动作怎么样?”
吉尔伯特温顺地低下头。
亚恒微笑着给出第一个指令:“跟我走。”
随后他擡高左腿,吉尔伯特同样擡起了左前蹄,亚恒左腿踏地,吉尔伯特也这么做了。一人一马向前走了几步,每次他们的腿都擡到了同样的高度并在同一时间落下,吉尔伯特必须时时刻刻关注着亚恒才能做到这一点。
“很好。”亚恒没有随身带糖的习惯,只好拍拍吉尔伯特的脖子表示赞赏。
吉尔伯特很有耐心,安静地等着下一个命令。
亚恒用手点了一下吉尔伯特的左前腿,然后单膝跪地。
吉尔伯特将身体的重心转移到后肢,曲起左前腿跟着跪下。
在心里倒数五秒后,亚恒让吉尔伯特站起来。他再次表扬了吉尔伯特,紧接着坐在了草坪上。
吉尔伯特看了亚恒一会儿,他没能等到下一个命令,用不太好使的大脑想了几十秒,终于绕到亚恒身后卧下,用自己的身体充当亚恒的大型抱枕。
亚恒当真没和吉尔伯特客气,他靠着黑马的肩膀,将对方的鬃毛捋到自己这一侧,将其中藏着的干草全部摘干净,顺便拯救了即将打结的部分。
他和吉尔伯特都很享受这种宁静的时光,正因为太过享受,他几乎忘记了自己是为什么来找对方的了。
吉尔伯特有一双纯黑的眼睛,女士们常被他看得母爱泛滥,回过神的时候已经对吉尔伯特又亲又抱。亚恒倒是比女士们好些,但是对这双眼睛也是喜欢得很。
靠在吉尔伯特身上晒太阳很舒服,亚恒恨不得能枕着对方的身体睡上半小时,很可惜他还有“公务在身”,只能对每匹马“速战速决”。
亚恒趁吉尔伯特没注意,偷偷挪到了对方的腹部,他在那里坐了一会儿,在看见吉尔伯特低头吃草时伸出了万恶的左手,将之搭在了对方的屁股上。
吉尔伯特居然一点反应都没有。
亚恒变本加厉,又拍了几下。
这次吉尔伯特有反应了,他转过头望着亚恒,嘴里还叼着几根青草,表情非常懵懂。
一人一马对望半晌,亚恒大着胆子掐了一把吉尔伯特的臀部肌肉,黑马张开嘴,原本被他衔着的草叶掉了下去,散在草坪里再也找不到了。
亚恒讪讪将手收回,一时间不知该如何面对吉尔伯特。
他们呆呆地在草坪上坐着,五分钟后亚恒折了一根青草递给对方。
吉尔伯特那双黑色的小耳朵动了动,然后伸长脖子小心翼翼地叼住叶子的最顶端,吃草的时候也是心事重重的模样。
主人究竟想干什么?吉尔伯特想不明白,此时塞万提斯又不在他身边,真是求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马的尾巴很灵活,但因为受到尾鬃长度的限制,马尾无法顾及马的全身,臀部是距离马尾最近的地方,没有蚊虫的侵扰,毛皮上不会留下任何印记,光泽和弹性都非常感人,加上强健的肌肉,摸上去实在是太舒服了。
普通的马非常好说话,只要给几块胡萝卜套套近乎,他们可一点儿都不介意被摸几下屁股,当然他们也不介意摸他们的人类抱着的是怎样的心思,一旦被人吓到,就踹死那些不长眼站在他们盲区的人就好了。
吉尔伯特他们几个就不一样了,他们拥有人类的智慧,又是亚恒的男朋友。马没有相互摸屁股表示友好的习惯(打架的时候踢得屁股开花倒是有可能),亚恒几年来对他们也足够尊重,吉尔伯特琢磨了很久,直觉告诉他这是被亚恒骚扰了,理智却对他说亚恒不会做这种事。
这可怎么办呢?吉尔伯特纠结得快哭了。
在亚恒看来,皮毛锃亮的黑马仿佛变成了一尊铜雕,看着一动不动的吉尔伯特,亚恒有些担心,他将 手搭在吉尔伯特后腿的管部摩挲几下,想要安抚安抚黑马看似受伤的心,没成想吉尔伯特反应更大,像个被农夫摸了小手的千金小姐那般,直接将两个后蹄藏在了肚皮底下。
吉尔伯特还打了个非常夸张的响鼻。
亚恒的心情也很复杂,他为吉尔伯特终于反应过来而感到欣慰,又觉得自信心有点受损。他站起来推了推吉尔伯特的肩膀,让对方侧躺在草地上。
吉尔伯特没有挣扎,可也不是那么乐意。原本藏在肚皮下的后蹄无所遁形,无力地蹬了两下,尾巴也夹在了两腿之间。
怎么看都是被恶霸欺负的良家青年。
亚恒蹲下来看他,他干脆闭上眼睛,睫毛抖个不停,要多可怜就有多可怜。
以吉尔伯特仅次于扬的体重,只要他真心想发疯,五个亚恒都不是他的对手,就算不直面亚恒,四条腿的 horse【注】 想甩掉两条腿的人类只是分分钟的事,无论如何也不会沦落到任人宰割的田地。
亚恒当然也明白这一点,他不过是仗着吉尔伯特心思单纯又善良温柔,偏偏还特别喜欢他罢了。
所以他了下来,抱住吉尔伯特的大脑袋,亲了亲对方的嘴唇。
吉尔伯特很淡定,或者说——他再次惊呆了,只有后蹄在亚恒看不见的地方动了几下。
“嘿……我吓到你了吗?”亚恒摸着吉尔伯特的鼻梁问。
吉尔伯特轻轻哼了一声,感觉比刚才好多了。
亚恒没有解释自己反常的行为,等吉尔伯特站起来,他拍掉对方身上的脏东西,让对方中午及时回马厩吃午餐。
黑色的弗里斯兰马目送主人走远,他甩了甩尾巴,似乎产生了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
人是奇怪的动物,马也是。
吉尔伯特原地蹦起,冲着空气尥蹶子。
亚恒找到的第三匹马是扬。看见扬的时候,这匹有着黑色鬃毛尾巴和四肢的红马正朝着百米开外的放牧圈咴咴咴地叫唤。
“狮子心,你打算把女孩儿们带到哪去?”
扬喜欢捉弄年轻马,只可惜目前农场里的年轻马都是女孩儿,于是他被女孩们一致认为是拈花惹草的大坏蛋。
由于马品欠佳,除了塞万提斯会乐呵呵地打打太极,替首领挽回一下颜面,其他的马都不太想替扬说好话。
更加年长的狮子心并不跟扬计较,对扬遥远的喊声充耳不闻。
扬没能得到期望的结果,恨不得表演一个原地爆炸,好在亚恒在背后叫了他一声。
红色的骏马左耳转向正后方,确定朝他走来的人是亚恒后,他转身飞奔,来到亚恒身边后还绕着亚恒转了两圈。
亚恒是不懂扬究竟在嗷嗷什么,可想来就不会是什么好话,他一把拽住扬的笼头训斥道:“你能不能别总是去招惹他们?”
扬委屈坏了,亚恒不是个混蛋,就是总在他兴冲冲跑过来的时候给他当头棒喝,扫兴得很。他将鼻梁顶在亚恒的肩膀上,狠狠打了个喷嚏,一副不恶心死亚恒誓不罢休的模样。
按照扬的正常发挥,他大可装得更加委屈,可惜亚恒已经不是当年的亚恒了。现在亚恒连他甩几下尾巴要擡哪条腿都门儿清,苦肉计彻底失效了。
面对态度糟糕的扬,亚恒反而温和了许多,他抓了抓扬的鬃毛说:“他们又打不过你,别这么做。”
只是稍稍换了个说法,被肯定了战斗力的公马立刻从耳朵舒坦到了尾巴尖儿,蹭着亚恒的脸作小马依人状。
如果不是因为扬体型太大差点把亚恒压倒,亚恒怕是要信以为真。
总之扬就是这么一匹让他既爱又恨的马。
在赛场上,他们是最佳搭档,在日常生活中,扬经常干些损人不利己的蠢事,让亚恒哭笑不得。
路德维希是这么评价扬的——只要你没在训练场上把他累死,他就会在别的地方把你累死。
虽然路德维希属于让人和马都没好感的混蛋,他说这句话的时候还是比较正经的,并没有把“别的地方”等同于卧室的意思。
扬有着充沛的体力,红色的被毛在阳光下闪着金光,宽阔的胸膛使得他看起来很有力量感,但轮廓要比身为冷血马的吉尔伯特更加精致。很多来农场参观的人第一眼都会被这匹好看的雄马吸引,但多看几眼他们就会意识到,这匹马不是他能够驾驭的类型。
他只承认亚恒是他的骑手,饶是如此,亚恒依旧在他身上吃了不少苦头。
哪怕扬不是故意的。
说了这么多,此时的扬正把自己当做甜心小乖乖,亚恒往左挪一步,他就立刻跟上去,直到亚恒肯抱住他的脖子为止。
亚恒搂着扬的脖子,手有一下没一下地顺着他的鬃毛,扬也很友好地用嘴巴整理亚恒的衣领。
等扬闹够了,亚恒穿在运动外套内的衬衣衣领已经被扬完全扯出来了。
“你就这样对我的?”亚恒一边整理衣领一边问扬。
扬用杏仁形大眼睛望着亚恒,两只耳朵朝向亚恒,满脸都是“我有好好听你说话但是我只是一匹马,所以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的表情。面对一匹习惯性装傻充愣的马,亚恒还有什么办法呢?只能苦笑着摸摸对方的脸颊了。
亚恒看了眼扬左右摇晃的尾鬃,总算想进入正题了。他没有跟扬口头上打招呼,在慢慢走向扬的后驱(可以理解为后半身)时,他的手掌始终都贴在扬的身上。这样一来,即使扬闭着眼睛,都能知道亚恒的方位,不会因为惊吓突然炸成天边的烟花。